《北京晚报》是北京市早主办的市级报纸之一, 于1958年3月15日正式创刊。北京晚报历史悠久, 发行量大,是北京市信誉度高、公信力强的报纸之一,多年来形成了一个无可比拟的品牌,深得老百姓的喜爱。北京晚报是一份面向广大市民的高度密集覆盖北京市场的强势主流纸质媒体。

 


格式和写法
  1. 标题。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公告”标发文机关和文种,有时只标文种即可:标题如无发文机关名称则在结尾必须落款。“通告”标题一般要标出单位或事由。

  2. 正文。包括开头的原因,讲原因目的:主体的事项,及告知的内容,可以分条款写下:最后是写结尾,写实施的期限、范围以及违反如何等,也可以简洁的提出对人民的希望,对违背者的警告等,然后再写、或结尾只写结束用语,如“特此公告”等。

  3. 文尾。包括署名和日期。以机关名义发布,标题如已有机关名,就不必署了。

  由于告语面广,撰写时要注意:事理周密无漏洞,条理清楚不啰嗦,语言通俗不鄙俚,文风严肃不做作。做到易读易懂易知。

 

 

 


公告范围包括:

    解聘公告、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变更公告、拆迁公告、拍卖公告、破产公告、公司歇业公告、迁坟公告、声明公告、企业注销公告、公司解散公告、申请公示催告、迁址公告、解除合同公告、作废声明、免责声明、遗失声明、公司声明、离职声明、维权声明、道歉声明、个体改制公告、债权催收公告、资产转让公告、股权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公告、招标公告、开业公告、寻人启事、吸收合并公告、立公告、法院公告、仲裁委公告、公证公告等。